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厄瓜多尔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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厄瓜多尔劳工社保法律改革情况介绍

2015414日,厄瓜多尔《劳动公平和家庭工作认同法》(Ley Orgánica para la Justicia Laboral yReconocimiento del Trabajo en el Hogar)在国会进行最终审议并获得通过。经科雷亚总统批准,420日新法案正式生效(以下简称新法案)。

新法案对《劳动法》、《社保法》等相关法律进行改革,主要涉及厄社保局(IESS)资金来源、劳务双方合同性质、员工分红、家庭主妇纳入社保、企业员工的1314个月工资发放方式等内容,现将主要情况介绍如下:

一、强制规定无限期劳动合同,员工辞职获原单位补偿

以前厄劳务双方可在最初签署一年的定期合同基础上续签,期满后双方根据意愿改为无限期合同(Contrato Indefinido)。而新法案强制规定,被雇佣方通过90天试用期(家政人员15天),必须签署无限期合同。

对于主动离职,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,按照新法案,离职员工应参照离职当月工资×25%×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获得额外补偿,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离职15日内完成支付。

二、设置员工分红上限,超过部分上缴国家

厄现行法律规定,在厄注册成立的公司每年须将利润的15%用于员工分红和公司设备更新等。新法案规定,每个员工所得分红不得超过厄每年基本工资的24倍(8496美元),超过部分须上缴国家。今年厄企业发放分红的截止日期是415日。据相关数据显示,历年利润最高的企业主要集中在通讯、能源矿产、零售等领域。

同时,劳工部将有权对企业领导与员工的收入差作出规定,意在限制企业高管层的收入。

三、取消政府对社保的定额补贴,养老保险与通胀率挂钩

厄社保局是厄社会保障和福利主管部门,主要职能包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农村社会保险、失业保险收取和发放,其中养老保险资金比例最大。社保局的资金来源主要由员工自缴、用人单位缴纳和政府补贴组成。据厄官方2013年统计报告显示,除政府向社保局养老保险账户提供每年40%的补贴外,该机构未来40年内(至2053年)的正常运转尚需额外228.6亿美元的资金保障,资金缺口巨大。目前,厄政府面临沉重的财政压力,在经常性支出难以保障的情况下,无力提供40%的养老保险补贴。根据新法案,原应由政府承担的养老保险金将全部取消。

新法案还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再按固定比例逐年增长,而是与前一年通货膨胀率同步增长。据厄统计和普查局(INEC)公布的数据,厄2014年通胀率为3.67%,今年预计在3%左右,与此前最高达16%的养老金年增长率相差甚远。

四、规定无效解聘适用情况,灵活调整双薪发放方式

新法案规定,公司不得辞退处于妊娠期或因自然、人为原因终止妊娠的妇女,不得辞退工会领导人等。调整第1314月工资发放方式。员工可选择第13、14个月工资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,若选择一次性发放,则需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。第13个月工资(Décimo tercera)又称为圣诞基金,一般在圣诞节前发放,按“全年工资总额÷12”计算;第14个月工资(Décimo cuarta)又称子女教育基金,在8月底9月初学校开学前发放,数额等同于最低法定月工资(354美元)。

五、家庭主妇纳入社保体系,社保基金平衡压力增大

新法案一大亮点是计划将全国约150万家庭主妇纳入社保体系,参保的家庭主妇每月根据家庭收入每月缴纳2-46.9美元,政府对应补贴9.7-15.8美元,缴纳满20年,可领取每月77-213美元的养老金。若此项规定落实,厄国内社保总人数将增加48.7%

此次《劳动公平和家庭工作认同法》对劳工社保各方面的调整较大,望各驻厄中资企业关注此项改革及其对生产经营可能的影响。